電鍋爐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項
發布時間:2011-04-19 12:42:48 瀏覽:次
1.電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獨立操作,無操作證嚴禁操作電鍋爐?!?. 電鍋爐點火前必須,檢查壓力表安全伐,夜面計等安全附件是否好投用,安全附件不合格時嚴禁開爐操作,并檢查燃料氣伐門及其它伐門是否漏氣。
3.點火時,必須用點火棒點,開始時火要小,升溫不可太快,以免各部分部熱不勻,影響電鍋爐壽命。
4.給水速度不應太快,生火后應隨時注意爐內水位,如水位上升超過最高水位時,應進行排污以降水位。
5.若電鍋爐內發生特殊響聲,鍋爐工應立即檢查,必要時應停爐檢查。
6.電鍋爐運行中,汽泡內應保持規定的水位,壓力不能超過鍋爐操作壓力,鍋爐工,應經常監視汽壓表。
7.電鍋爐滿水時,應及時排水,停止共水,使水位恢復正。
8.停爐后,待水漫漫冷卻到70度以下后,方可把爐水放出,放凈后再用化學處理鍋爐水圬。
9. 電鍋爐工離開鍋爐房時,必須關好水電,燃料氣伐門和門窗。